本报讯(记者 赵 欢 通讯员 朱云刚)4月30日,记者从凤凰县水利局了解到,该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凤凰县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是全国十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之一,其文化旅游产业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形成了双赢局面且又独具特色。 2007年11月5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湖南省凤凰县沱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评审会,2008年6月19日,国家水利部同意在凤凰县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并将试点工作时间定为2008年至2012年。 该县不断探索,积极争取上级在政策上给予的支持。省十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其中第十七、十八条就对凤凰沱江水体保护及污染防治管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了政策上的支持,该县下大气力,大规模开展沱江河的清淤工作。上自长潭岗水库大坝,下至沱江大桥,全长3公里,共清运河床淤填物25500多立方米,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该县还在沱江河古城沿线建立了风光带。2008年3月,对该段两岸进行了植树绿化,栽植垂柳2000株,水杉1000株,桤木6500株,其他绿化面积2万多平方米,2009年3月又栽植垂柳3000株,并固定2名专职护林员,签订合同负责管护。 该县还加大了对水体污染防治和管理力度,该县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建成并试运行,同时还进行了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在保护区内沿河两岸村寨设置垃圾集中处理点,禁止在保护区内水体游泳洗澡,并积极组织撤销沿河两岸的餐饮服务业。 在此基础上,该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水生态修复氛围,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活动宣传中心,组织多次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深入到沱江流域各乡(镇)广泛开展宣传,张贴水生态修复标语2500多份,制作永久性宣传横幅、宣传石碑各一块,制作两块大型砼《护林公约》碑,设立在试点段的醒目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