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拥军 粟丹)5月25日,笔者从泸溪县交警大队获悉,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大队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按照“四个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活动相结合。大队强化民警的学习教育,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予以考评,增强了民警执法为民意识,群众的满意率大幅度提升。目前无一起民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无一起“三乱”现象和执法投诉事件发生。 与创服务型公安机关相结合。省总队下发了“双十八条”后,大队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路执法以纠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超速两次以上的车辆发短信提示和在办证大厅张贴告示,深受司机好评。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对单位检车、审证实行预约登门服务;大队还将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办证上户业务下放到农村中队代办,深受群众欢迎。 与“民警大走访”活动相结合。组织民警深入湘运、出租车公司和民营企业,了解他们生产运输状况,征求意见建议,为企业运输经营提供安全便利服务。据统计,民警共走访群众达354次,召开警民座谈会12次,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和意见13条,化解矛盾纠纷4起,发放温馨宣传资料3450余份。 与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相结合。大队把警力向农村道路一线倾斜,巩固上路“管事率”。同时加强路面监控,严查严处严重违法行为。据统计,行动以来,共出动警力623人次,警车80余台次,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923台次,查处违法行为263起,无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半小时交通堵塞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