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九家企业法人代表,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保靖县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落实尾矿库整改事项,逾期后果自负。 保靖县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叶剑)、保靖县金合选矿厂(法人代表吴新富)、保靖县银河选矿厂(老厂)(法人代表梁远宽)、保靖县银河选矿厂(法人代表梁远宽)、保靖县天一选矿厂(法人代表李昌秀)、保靖县共发选矿厂(法人代表龚林平)、保靖县中凯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田开春)、保靖县正兴选矿厂(法人代表彭安吉)、保靖县吉星选矿厂(法人代表袁吉成)。 特此公告。 保靖县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