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强农 拉动内需 我州财政部门切实推动家电下乡工作 本报讯(记者 付 丹)7月7日,州财政局召集8县市财政局负责人,共同商讨如何切实推动我州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家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不仅为农民消费者提供了安全、优质、实惠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而且对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销售适合农村的消费产品,打开广阔的市场空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和省里安排,我州家电下乡工作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到2013年1月底结束;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农民在指定的网点购买指定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由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政策。销售网点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3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持相关依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所应及时受理审核并直接兑付,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保证农民在提出补贴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到补贴资金。 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在我州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州财政局成立了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认识,同时制定目标管理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惠农政策带来的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