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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0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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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对规模工业企业实施特别保护措施

  本报讯(张启郎)日前,笔者从吉首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来,该市针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特别保护措施,旨在助推企业应对当前严峻形势,走出发展困境,实现企稳回升。

  一是实行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办理制度。企业凡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均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反映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处理和解决。二是实行检查备案报批制度。有关部门凡对企业实施检查,须经市工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三是实行收费最低标准制度。凡收费标准设定不同等级的,一律执行最低标准。严禁利用项目审批、年检、年审、办证等机会指定中介机构收费和搭售各种商品。四是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对企业首次违反或轻微违反各行业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整改,原则上不予经济或行政处罚。五是实行处罚会商审批制度。凡职能部门确定有必要对企业实施经济或行政处罚的,须由执法单位与市经济、纪检监察等共同会商,报经市工业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罚。六是实行专案办理制度。凡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实行专案办理、挂牌销号制度,做到每案必查,限时办结,从重从快打击强买强卖、抢工揽工、堵门堵路和敲诈勒索等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七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经查实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该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市3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工率由年初不足30%提升至65%,投资15亿元的三房巷公司6000吨多晶硅加工、投资10亿元湘西(广东)石材产业园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且进展顺利。目前,全市工业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吉首宗南汽车制造公司、吉首三鑫锰业科技公司、吉首溶江锰业公司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逆势增长,前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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