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省实行“11·1”防空警报统一鸣放制度的第八年,为依法规范吉首市防空防灾警报建设的维护管理,按省人防办通知,将于10月15日至10月31日对吉首市已安装的警报进行检修,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误报误鸣情况敬请谅解。
吉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