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高 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发挥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围绕中心、紧扣大局,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突出抓好普法宣传,服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突出抓好法制宣传,着力提高全民学法、守法和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湘西民族地区实际,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采用“三句半”、“三棒鼓”、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活动。做好为每户农户免费发放一本普法读物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创建工作和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全州基本创建面达总数的40%以上,争创一批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 二是突出抓好法律服务,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企业)”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当好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各类经济主体应对金融风险、实现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整顿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的诚信档案和执业档案,促进执业规范,维护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党委、人大、政府部门的信访接待,加强对有重大影响案件和敏感性案件办理的指导力度。不断加强法律服务业行风建设,推行延时服务、跟踪服务、值班律师服务等便民举措,打造优质文明高效服务窗口,更好地服务于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 三是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服务民权民生。以州、县市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建立完善州、县市、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法律援助牵手农民工”活动,完善全州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运作机制,拓展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渠道,完善律师强制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州、县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临街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惠于法律援助。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聘请法律援助监督员,做好法律援助受援人回访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四是突出抓好人民调解,服务社会和谐。巩固和规范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库,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全州1100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规范调解卷宗,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整合司法行政各种力量资源,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上做文章,强化大调解与其他部门的辐射对接作用,全面推开“三调联动”。坚持重点排查与常规排查相结合,重点为经济领域或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及时提供法律调解服务;大力推行巡回调解、现场调解,及时为涉农纠纷提供法律调解服务;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2000件以上,为各项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时期、重大活动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会办交办制、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以机制创新带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