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向民贵 通讯员 向方华)今年以来,泸溪县财政局按照上级家电下乡工作相关要求,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为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宣传,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及时上报,强化监督,使该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截至目前,累计销售各类家电2291台(件)、摩托车156台、汽车55台,销售总额达718万元,发放补贴86.17万元,发放率100%。 该县于今年初举行了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召开动员大会,并按要求对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专题培训,印发《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500份,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认真阅读资料,提高操作水平。随后,在县电视台连续10天滚动播出《家电、汽车、摩托车财政补贴政策的公告》,在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泸溪县财政局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报道家电下乡工作动态;在全县15个乡镇(社区)的每个行政村、街道张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挂图》235份,并为农户解读政策,将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县财政局利用农村赶场日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县兴隆场镇、浦市镇等人口相对密集的乡镇进行家电下乡工作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农民现场解读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并创新工作方式,简化相关手续,即时发放补贴资金,使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热情高涨。 明确职责及时拨付。由该县财政局及乡镇财政所安排专人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审核、兑付等工作,在财政所设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加挂“家电下乡工作推广办公室”的牌子,以方便农民群众申报。同时,积极探索资金管理方法,先后两次修改《泸溪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操作流程》,加快补贴资金拨付速度,使农户及时拿到补贴资金,按中央、省有关要求,在农户申报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银行存储卡上。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每隔10天向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产品销售、资金补贴、问题建议和典型做法等情况;县财政局定期对财政所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