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 通讯员 向顺利)11月2日,吉首市民政局人员来到该市马颈坳镇隘口村,看望慰问低保对象张老如老人。张老如一家已进入农村低保,他家每月可获得200元补助。截至10月,吉首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达122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达45.9元,均超过省、市为民办实事各项考核指标。 今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中,要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11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40元,吉首市指标分别为115元和45元。多年来,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吉首市不仅实行了城市低保制度,还积极探索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后,该局成立了专门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重点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工作,做到申请程序规范,对象有序进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由于工作积极主动,今年1月该局已达到了省、市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 据统计,截至10月,吉首市有城市低保对象4421户10771人,月发放低保资金131.7万元,月人均补助122元;农村低保对象3206户7430人,月发放低保资金34.1万元,月人均补助45.9元。今年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39万元、17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