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华湘)笔者日前从泸溪县残联获悉,2009年,该县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医保、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扎扎实实解民忧,惠民生,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效解决了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县残联也因此荣获2009年度“全省残联系统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州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 为增强残疾人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该县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残疾人医疗、就业、康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2009年,该县共为2890名残疾人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其中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276例,为患者减免手术费用55.2万元;投入资金3万元,给21名肢残人装配了假肢,使他们可以脱离轮椅、拐杖自然行走;为203名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开支8.12万元;争取资金5万元,实施了百名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减轻农村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开展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为10名居家安养对象解决生活费5000元;投入培训经费8.36万元,实施省为民办实事工作,举办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班3期,共培训残疾人100人,受训对象全部实现就(从)业;为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投入资金5万元,创办残疾人就业扶持站点3个,扶持残疾人就业150人;免费为2000名残疾人办理二代残疾人证,处理残疾人信访27件次,为3名残疾人提供司法援助,残疾人满意率100%,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该县扶残助残、改善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该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稳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县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援助、教育援助为辅,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帮扶体系。2009年,该县将符合低保条件的533名城镇残疾人及其家属、2699名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属分别给予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发放低保救助金538.98万元;206名农村残疾人享受了“五保”,年发放供养金24.72万元;投入172万元对168户残疾人家庭的危房进行了新建或改造,目前已全部迁入新居;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部实施了“两免一补”;全县农村残疾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此外,该县还将残疾人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除按政策对残疾人住院进行救助外,还出资5.4万元免费为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共计3438人办理了城乡合作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