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宏齐)“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们祖辈当农民的,每月还会领到政府发的‘退休工资’!共产党的‘新农保’政策实在好啊!”1月26日上午,从龙山县他砂乡信用社领到了80多元“退休工资”的龙山县他砂乡半南村63岁老人鲁帮忠无比感慨。 2009年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该县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得到了中央、省、州各级的关心支持,成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是湖南省首批14个试点县(区)之一,也是湘西州唯一一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该县按照省新农保试点政策,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龙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09年11月全面启动,“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实行省级统筹、预算管理、财政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今年元旦前夕,全县就有59851名60岁以上老人享受了当月人均82.5元的“新农保”养老金,全县首批共发放“新农保”养老金560万元,老人们开开心心迎新年。据龙山县“新农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起,该县将于每月15日按时为老人们足额发放养老金。 为了让农民群众尽早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龙山县成立了领导小组,专人专抓,制定了《龙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农保”政策走进了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4万农民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覆盖率近60%。据龙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宏国介绍,今年内全县参保率将达到80%以上,2011年实现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也就是要让全县所有60岁以上的老人都领取“退休工资”,真正让这项惠农政策给千家万户老百姓带来幸福。 “新农保”政策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龙山县强化管理,在县信用联社设立了“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进入县新农保基金收入户,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农保基金收入户中的资金和政府缴费补贴划转至县财政专户,再由县财政专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划转至省财政专户,此做法既方便了老百姓,也做到了规范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