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葫芦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经保靖县(保发改投[2010]45号文件)批准,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选定施工单位,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工程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工程概况:①工程名称:保靖县葫芦集镇集中供水工程;②工程投资:总投资128.3万元。③招标范围:新建截水坝,缓冲池,净化设备,厂房,铺设热镀锌钢管、PE复合管道等。④工期:90日历天;⑤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资质要求:①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②具有州或州级以上水利局、建设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许可证及以上水利水电施工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项目经理证或者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③每一家独立法人仅限一名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申请报名;拒绝联合体投标申请。 3、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报名相关事项: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30日每日8:00~12:00,14:30~18:00,持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三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③自2008年(含2008年)以来在水利系统承建过单项合同投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带合同原件备查)。④须持有第③条规定的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由技术负责人出具)出具的该施工单位无不良记录的书面证明。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供报名证件资料复印件2套。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靖县水利局 地址: 保靖县迁陵镇酉水南路6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43-7718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系人:段先生(13707438731) 2010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