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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受理农村居民转户申请

  新华社重庆8月1日电(记者  李松  王晓磊)8月1日,《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行,重庆全市40个区县807个派出所开始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变市民的申请。这标志着重庆以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推动千万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到了实施阶段。

  1日11时,重庆渝中区解放碑派出所向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村民陈刚发放了居民户口簿,陈刚成为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启动后转户进城的第一个农民。他告诉记者,从2000年到重庆主城经商之后,他就一直盼望能有一张城市户口。虽然此前曾两次提出申请,但都因子女超龄、自己学历不够等原因达不到入户条件。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门槛降低,使他顺利获得了城市户口,可以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政委郭金严告诉记者,为确保农民办理转户手续快捷方便,重庆公安局将专门为每个到派出所办理转户申请的农民提供“户籍制度改革转城镇居民一次清服务袋”,其中包括了农村居民转户申请表、农村居民转户流程图、户籍制度改革转城镇居民办理指南、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等转户必备材料。

  根据《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重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向入户地派出所农转城窗口提交入户申请后,公安部门将在7日内完成审批,并办理转户手续;然后转户居民可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转户确认通知书到迁出地国土、农业部门办理退地手续,到迁入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手续。

  据了解,为促进城市化发展,盘活城乡资源,重庆市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综合配套的原则,以解决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分别针对主城区、区县城和小城镇,制定了科学的户籍准入政策,引导城乡户籍转移梯次渐进、合理布局:重庆籍农民凡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或购买商品房,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均可自愿申请入户;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或购买商品住房,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均可自愿申请入户。在乡镇入户方面,农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全面放开。重庆市规划在10年之内推动1000万农民转户进城。

  为确保转户农民权益,重庆市还实行了农民农村权益弹性退出机制,避免让农民“裸身”进城。重庆规定,农民进城后可有“3年过渡”、“3项保留”,即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可有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使用和收益权;农民转户后可继续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福利、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保留农村各项补贴。

  同时,在农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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