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向民贵 通讯员 袁绍仁)8月28日,泸溪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工作,要求全县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十条禁令”,杜绝乱收费现象。 该县全面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各学校都在街镇醒目位置处和校园内分别创办了固定的收费公示板报,做到收费项目100%公示,收费标准100%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落实“四严禁”,即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或未经批准的实验班、严禁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严禁在职教师家教家养、严禁节假日成建制补课。同时认真执行“六严格”,即严格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按招生政策录取新生、严格要求公办学校按“三限”规定招收择校生、严格按国家课程计划开课、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严格学生用书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严格落实收费责任制度。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收费、谁负责”的中小学校收费责任原则,明确中小学校长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县教育局于开学初与中小学校签订规范收费行为责任状,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内部监管,不断完善各项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