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胜柏 泸溪县位于我州的东南部,俗称湘西“南大门”。这里不仅风光旖旎,景色宜人,而且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这一切,与该县开展普法教育,加强依法治理密切相关。 抓“大头”,突出农村普法 农民是“五五”普法中新列入的一类重点对象,是普法工作的大头,泸溪县通过“农村法制宣传员”和“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泸溪县主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宪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民法》以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广大农民从中学到了许多法律法规,知道了如何遵纪守法和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除此之外,泸溪县还利用农村赶集日,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给广大农民免费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达到每户一册。近几年,泸溪县集中开展送法下乡212场次,法制讲座315场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150多部,受教育群众达24.5万人。 抓源头,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为了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泸溪县每年在全县各个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学生受教育面达100%。 2007年,该县依法治县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以“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法制进校园活动,全县5万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征文、漫画大奖赛活动,60多名学生的作品在大赛中获奖。在这次比赛活动中,中小学生学到了不少法律法规知识。 抓重头,突出领导干部学法 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泸溪县规定,凡未参加年度普法统考人员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年度考核程序,对所有新提拟任人员、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任命。“五五”普法以来,泸溪县每年有6300多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统考,参学率、参考率达99%。 创新管理, 法治创建结硕果 针对个别不法人员敲诈前来收购椪柑的外商,泸溪县除及时给予打击外,还配备工作人员在椪柑主产区巡回检查,向周边群众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椪柑销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普法教育是前提,依法治理是关键。“五五”普法以来,泸溪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法治泸溪创建方案》,制定了创建规划,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又以治县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从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校园开始,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全县80%以上的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五个村(社区)获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光荣称号。武溪小学获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刘家滩村是一个移民村,因移民搬迁,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村里社会治安很差,影响了全村经济发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后,村民学法用法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全村社会安定了,经济发展了,各项事业也得到协调发展。如今,刘家滩村已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光荣称号,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沅江是泸溪县境内最大的河流。可近几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置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在沅水河道采砂淘金,影响了河道泄洪,影响了下游五强溪电站的安全。为有效打击非法采砂淘金行为,泸溪县每年组织水利、国土、海事、公安、司法、安监等执法单位,对武溪五里洲至浦市45.5公里的沅水河道进行了拉网式集中整治,并对采砂船主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确保了沅水河道的畅通。 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为泸溪社会安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几年,泸溪县社会公众安全感测评连续两年名列全省前茅,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平安县”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