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感动湘西”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州办〔2010〕7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首届“感动湘西”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活动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感动湘西”人物的推荐、评选、学习活动,在全州形成宣传感动、学习感动、理解感动的浓厚氛围,凝心聚力,助推发展,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社会风尚。 二、奖项设置 评选10名“感动湘西”人物,并给予奖励。 三、评选范围 近年来,在全州各领域、各战线、各阶层中,涌现出来的让人感动的典型人物均在评选之列。评选的人物特别应从普通社会层面进行推荐,尽量在基层挖掘新典型,原则上近年已获得过省州荣誉的典型不在推荐之列。其中包括以下三种类型:在湘西州本地,有特别感人事迹的湘西自治州籍人士;未常驻湘西州,但在外地留下感人事迹的湘西州人;非湘西州籍,但在湘西留下感人事迹的外籍人士。“感动湘西”人物推选,除个人外,社会群体也纳入推选范围。 四、评选标准 1、推选的个人(集体)的生活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2、其主要事迹要与湘西有着密切的联系,或以先进的事迹感动湘西,或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感动湘西,或以平凡人的质朴感动湘西,或以突出的贡献感动湘西。其事迹要有强烈的感动力,能够引发人们内心深层的共鸣。 3、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化力,其感人事迹应在社会中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持久的影响力,成为湘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示范与楷模,并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成为“热爱湘西、建设湘西、奉献湘西”的积极认同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五、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从2010年9月开始启动至2011年1月截止,共分宣传发动等七个阶段。 1、2010年9月上旬在全州宣传发动; 2、2010年9月下旬-10月15日推荐报送; 3、2010年10月下旬初审评议; 4、2010年10月下旬-11月19日投票评选; 5、2010年11月下旬综合评定; 6、2010年12月深度宣传; 7、2011年1月总结表彰。 六、具体要求 1、推荐形式分为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由县市委宣传部、州直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报送; (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