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 敏 9月28至30日,省财政厅山塘清淤工作检查组深入到泸溪县浦市镇行宫、印庵、牛头冲,兴隆场镇毛岗冲、后冲、王仁坑、屋门口等7座山塘,对该县的山塘清淤扩容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察看,省检查组对该县的山塘清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了解,该县现有山塘6314口,由于年久失修,大多山塘淤积严重,塘容缩小,有的堤坝损毁严重,导致灌溉效益明显下降。今年年初,该县启动了山塘清淤扩容项目,第一批共实施计划182口,工程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122个行政村,总投资255万元。至目前,共完成第一批182口山塘850亩水面的清淤,完成清淤方量25.3万方,投入工日3.36万个,新增蓄水容积25.3万方,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0.46万亩。第二批93口山塘清淤正在进行,已完成工程量的60%。 为了确保山塘清淤工作顺利推进,该县一是严格项目负责制。成立了以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山塘清淤扩容项目工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对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质量监管全面负责。二是严格调查科学规划。抽调专门技术力量,对县域内各个乡镇急需山塘清淤的村组,逐处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建立山塘台账制度。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县水利局设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按山塘的正常蓄水水面面积计算,省级财政补助1000元/亩,县级财政补助100元/亩,山塘清淤项目完成后,由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实施业主凭验收卡到县水利局财务报账。四是严格质量监督。该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与工程监管制,确保工程质量。并根据山区特点,以“先除险,后清淤”的原则进行整治。五是严把验收关。项目完工后由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组织验收,每处工程按要求填写项目验收卡,作为项目申请验收和报账的依据。验收后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