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法院 强化“三调联动”调出和谐音符 本报讯(丁 浩)10月10日,龙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3名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兴隆街乡张家坡村,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处理沈某和杨某乡邻关系纠纷一案。这是龙山县人民法院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缩影。 在诉讼调解过程中,该院城郊法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纷争外,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邀请他们协助调解。如婚姻家庭案件与司法部门和妇联联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与司法和公安部门联系,土地、房屋、乡邻关系案件与国土、城建部门联系,林地纠纷与林业部门联系。若需多个部门协调的,请求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出面协调进行调解。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治保员以及当地有较高威望人员的协助调解作用,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诉讼调解联络员庭外调解促成双方自行和解,最终由原告撤诉或由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结案。 据了解,今年来,龙山县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新机制,有效提高了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