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州政府批转了《花垣县深化铅锌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州办发〔2010〕14号)、《花垣县民乐锰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州办发〔2010〕15号),对花垣县锰、铅锌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了部署。这项工作事关花垣乃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本报特约记者就此采访了花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胜望。 问:锰、铅锌矿产资源整合有哪些具体目标? 答:具体目标是优化矿山开采布局,规范矿山开发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在时间安排上,力争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锰矿区整合任务和铅锌矿区9个采区的整合;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铅锌矿区41个采区整合任务。 问:锰、铅锌矿产资源整合的区域如何划分? 答:经湖南金石勘查有限公司设计并广泛征求意见,将民乐镇锰矿区划分为五个整合区域。铅锌矿区原则上按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设置并已出让的41个采矿权进行整合,对无法办理安全许可证及采区之间相互越界开采较为严重的采区,由相邻的几个采区重新整合为一个开采区域。 问:锰、铅锌矿产资源整合的对象范围如何界定? 答:本县境内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锰矿山企业(含采矿许可证过期并正在办延续手续的企业)属于锰矿区整合对象。民乐镇锰矿区22勘探线以南的14个采矿权,因资源勘查程度低、储量不明,暂不列入整合范围。铅锌矿区整合对象范围界定要求符合三个条件:一是2006年12月31日前开采,没有进入地灾区、闭坑区、禁采区的矿硐;二是位于李梅、芭茅寨、土地坪、长登坡、老虎冲矿区41个采区范围内的矿硐;三是405队在编制矿权设置方案进行外业调查时给予编号,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已按要求缴纳相关整合费用的矿硐。 (下转二版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