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州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经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拔州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职位 州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1人。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强,工作积极肯干;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二)中共党员;国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0月1日。 三、选拔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28日。报名地点:州委组织部办公室或各县市委组织部。报名者应填写《州委组织部公开选拔举报中心主任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或工作经历证明。州直、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委组织部按照报名条件负责对本县市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州直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州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10月29日-31日各县市委组织部将报考人员资料送州委组织部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定于11月5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国情国力、公文写作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阅卷计分后,成绩书面通知本人,按照拟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州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按选拔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州委组织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则在考察人选中递补。 (七)审批。体检结束后,州委组织部办公室提出拟任人选报部务会审批。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职级待遇 被选拔任职的人选,到岗到位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或按试任前职级层次安排工作。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办公室:8222257 吉首市:8520606 泸溪县:4263350 凤凰县:3221335 古丈县:4723658 花垣县:7218030 保靖县:7830605 永顺县:5235716 龙山县:6231890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