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光丽 通讯员 蒋建军)11月30日,记者从吉首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顺利通过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验收评审,获国家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批准,正式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 据了解,该市于2009年9月启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工作。对此,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该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市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残联等多家部门单位共同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吉首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实施方案》。一年多来,该市按照“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注重实用”原则,采取“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批推进”的方法,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目前,该市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927余件,直接进入残疾人家庭康复器材500多件,在全市15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15个行政村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完成15个乡镇的11581名残疾人残疾状况、康复需求调查和登记,为全市7887名残疾人建立了服务档案,建档率达70%。组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业务培训200多人次,考试合格率达100%。各社区康复站点已为7887名残疾人提供了各类康复服务,残疾人及家属满意率达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