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胡基厚 向曼琦)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杨远强,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非法持械入户抢劫,劫得现金及手机等物,并致二人死亡。1月21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9岁女童和吉首某大学一女生夜间被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远强死刑,并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的父母和向某的父亲经济损失各2万元。 1990年出生的怀化人杨远强,小学毕业后一直游手好闲,曾因抢劫罪入监2年,刑满释放后在怀化又先后4次对4名女性实施抢劫并用铁棒、折叠刀致其轻伤。2009年12月16日晚,杨远强从怀化到吉首游荡,选择偷盗目标。凌晨1时,杨远强爬上某居民房二楼,在翻找财物时惊醒了年仅9岁的被害人杨某。杨远强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对杨某颈部猛刺数刀,用被子捂住杨某的脸直到她没有动弹,并对其施暴。随后,杨远强在杨某房间拿走一部手机逃离现场。 杨远强抢劫并杀害杨某后,并未逃离吉首,伺机继续作案。12月19日凌晨,杨远强爬窗进入吉首某大学女生宿舍一寝室搜寻财物,惊醒了女生向某。杨远强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向某颈部、胸部及上肢一阵乱捅,向某不停呼叫,同室其他女生被惊醒。杨远强便爬到窗口跳到二楼阳台上,逃离现场。被害人向某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后不久,杨远强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