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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雷:
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是一号文件最具“含金量”的政策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姚润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水利部长陈雷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是今年一号文件“含金量”最大的一项政策。

  陈雷表示,据初步测算,如果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能落实,按上一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可落实600亿至800亿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细化、实化有关的实施方案,同时各有关省(区、市)也在制定有关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他同时表示,我国东部和西部土地出让收益的差距确实存在,东部土地价值比较高,土地出让收益比较多,但是用于水利方面的比较少。西部水利欠账比较多,但是土地收益又比较少。“我们在研究一个统筹的问题,看看能不能在中央的层面出台一个政策,统筹用好这个资金。”陈雷说。

  由于我国水利建设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欠账,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陈雷表示,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水利能否更好更快地发展。对于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抓好六件事,一是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二是各级政府建立水利建设资金的投融资平台。要通过一些贴息、扶持、补助措施,充分利用好市场机制,用好包括小额贷款等各种信贷资金,调动农民群众投资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三是对一些城市供水、水电等有一定水费电费收入的项目,可以用市场机制,比如搞股份合作制、或者BOT等方式兴建。四是在当前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中,用好现有的一事一议、奖补结合、先干后补的政策,尽可能调动群众投资投劳兴修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五是有计划地利用一些外资,如现在进一步治理淮河的新一轮的“新三项”工程里,低洼地的治理是利用世行贷款进行建设的。六是用好其他优惠政策,比如农机具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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