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州水利局局长 高文化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也是生态建设、生态安全及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内容。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是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保证。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土保持法》,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水土保持法》的施行,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原《水土保持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新时期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水的必然选择,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大作用。我州属于武陵山区,水土流失总体形势十分严峻,与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很不适应。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既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加深认识,自觉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
我州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是长江中游沅水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也是全省水土流失相对集中和严重的地区。据湖南省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我州水土流失面积为4097.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6.49%,高出全省19.07%的7.4个百分点,在全省排位第二。全州中强度以上的侵蚀为2527.75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61%;年侵蚀模数为3680吨/平方公里/年。
一是水土保持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可持续发展的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而水土保持正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综合性措施,它为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州水土流失原因很多,有地形、土质、降雨等方面的自然因素,也有思想认识、政策偏差、资金投入、能源单一等诸多社会因素,还有一些治理措施不够科学等技术因素。
二是水土保持是维护河流、水库健康的重要条件。河流、水库健康主要体现为河床不抬高、河道不破坏、河水不断流、水质不污染。水土保持能够从源头上控制泥沙下泄,抑制河床抬高,据观测研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的土地比未采取措施的裸地年土壤冲刷量减少90%以上;水土保持能够削峰调流,抑制洪水暴涨暴落,延长汇流时间,减轻河道的破坏;水土保持能够调节径流,增加降雨入渗,保障河流绿水长流;水土保持能够截污纳垢,拦截、过滤和吸收大量的有害物质,减少进入水体的面源污染物,改善水体质量。河道不断淤积,加大洪灾损失。我州河道有80%在加重淤积,有20%的河道淤积特别严重,洪灾重现期缩短,出现了明显的小流量、高水位、大灾情的特征。我州水库淤塞较重,影响效益发挥。全州现有中小型水库由于水土流失造成泥沙淤积,减少有效库容3000万立方米以上。
三是水土保持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力手段。粮食生产离不开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保障。尽管我州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工程调蓄能力有限,导致工程性缺水严重,粮食生产中水资源供求矛盾突出,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靠天吃饭”。如遇干旱少雨或降雨分布不均,就容易造成旱灾,致使粮食产量不稳。要靠建造足够数量的水库来解决缺水量,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而水土保持在蓄水抗旱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层层拦蓄,能够增加降雨入渗,在干旱季节以泉水的形式流出,增加有效灌溉水源。据研究,治理1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山坡地,每年可增加地下径流量39万立方米。
四是水土保持是防洪减灾的有效措施。水土流失产生的大量泥沙,是造成河库淤塞、河床抬高的直接原因,导致“小流量、高水位、多险情”现象的发生,加剧了防洪压力。特别是有些开发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乱倒乱弃,在径流的冲刷下,常常造成河道淤塞。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层层拦蓄和植被的覆盖保护,能够控制土壤侵蚀的发生发展,减少泥沙下泄,抑制河床抬高,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我州干旱程度最深、人畜饮水最困难的基本上都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石灰岩、砂页岩地区。此外,水土流失还使我州可耕地面积日益减少,肥力降低,加深农村贫困程度。
五是水土保持是保证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石。人居环境安全对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由于建房、修路、采矿等人工切坡,造成山体重力失衡,产生滑塌,水土保持上称之为重力侵蚀。可见,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发生,与人为活动中不注意水土保持有关。经调查,全州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险患点有1万处以上。每年汛期全州都有数十起地质灾害报告。因此,只有重视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人居环境的安全才有保障。
二、注重基础,切实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执法环境。早在1993年,国务院5号文件就明确提出“水土保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从2008年11月开始,全国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州水利局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下一步,要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抓好抓紧这一基础工作。全州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结合实际,面向群众、面向领导、面向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利用各种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让保持水土、保护生态成为生产建设单位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与此同时,切实抓好全州40所中小学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试点,争取2至3年内,在全州100所中小学中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
二是加强制度配套,规范执法行为。过来,我州依据《水土保持法》和省里的有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制定了一些配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由于原《水土保持法》存在诸多缺陷,总体上效果还不够好。新《水土保持法》解决了体制不够顺、机制不够活、防治资金不够足、科技含量不够高、追究不够严的问题,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权威,更加科学。我州要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湘西自治州水土保持条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保护好我州的水土资源。当前,要遵照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落实地方行政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在健全和加强水土保持机构的同时,要对现有水土保持执法监督人员加强培训。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水土流失灾害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我行我素,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迅速查明情况,专案上报,严肃处理,防止和减少破坏水土资源的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质量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州水利局要继续对县(市)水利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质量考核,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州局内部也要签订以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执法目标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状,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业绩结合起来,确保依法行政责任制推进到位。
三、强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
根据全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国家近期安排,今后五年左右,我州需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率提高到95%以上,同时完成第三次水土流失普查、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和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等任务。
一是加强预防监督,防止人为破坏。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从依法行政,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来认识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把预防监督工作当做大事来抓,摆上水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监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水利部门的建设项目,包括病险库治理、灌区建设、防洪工程等都要率先执行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特别是小水电开发不能成为破坏的典型。与此同时,要突出抓好其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从地域上来说,重点控制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区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从项目上来说,重点抓好交通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采石打砂、城建开发、山地开发、工业园区及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从环节上来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在建设项目审批源头上把好关,严格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出具验收意见。
二是开展生态修复,促进植被恢复。在水土流失程度较轻、降雨条件适宜、人口密度小的地区,通过封山禁牧,转变生产方式,多能互补,减轻人为活动对自然的干扰,充分依靠大自然的生态修复能力,配合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植被恢复,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龙山、永顺、古丈、凤凰等水土保持项目县要围绕生态修复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三是组织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在人口相对多、水土流失重的地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综合开发。砂页岩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加强治沟骨干工程建设,达到上拦下保,减少泥沙下泄;同时搞好坡改梯、水土保持林草建设和灌排兼备的坡面水系工程配套。石灰岩地区特别是岩溶干旱地区要以草灌为主,科学选育耐旱树种草种,大力推行集雨节灌等,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11年,要大力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抓好龙山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永顺、凤凰、古丈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完成花垣、泸溪县国债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实施永顺、龙山、凤凰县石漠化水土保持治理,争取保靖、永顺、龙山等县市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试点启动,尽快争取永顺、保靖、龙山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项目启动,积极做好永顺、保靖、龙山、凤凰、泸溪、古丈易灾地区小流域治理相关前期工作。
四是控制面源污染,维护饮水安全。统筹考虑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化肥农药控制和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清淤疏浚和林草生物缓冲带建设,保护和净化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维系河道及水库周边生态系统。
五是建设秀美家园,改善人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拓宽水土保持工作领域,丰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内容,把产业开发、人居环境改善等统筹考虑,水系、道路、农田、村庄、绿化美化、景观建设一并进行规划和整治,为人们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居住、休闲、观光、旅游场所。我州永顺伴湖小流域是全省4条列入水利部清洁型小流域治理试点之一,要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我州西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于2008年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命名,是全国48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之一,要进一步完善,发挥作用,迎接水利部的中期评估。2011年,还要突出抓好1-2条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六是健全监测体系,提供科学依据。搞好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及时、准确地反映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反映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各项建设的成效,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资源成本,为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2010年开始,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土保持公报。2011年,继续加强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和监测站点日常监测的全面监测。
人口、资源、环境是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水土保持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把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新湘西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