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建芳)3月14日,州人大常委会在吉首召开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交办会,会议交办了州人大常委会[2011]1号“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宣读了《州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整改督查方案》。州政府办、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国资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知识产权局等20余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继春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友达、副州长曹世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曹世凯说,衷心感谢州人大常委会对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高度重视、督查和交办。对交办的几个方面的内容,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科技部门的工作在我省来说是有为有位的。关于我州部分县的科技部门机构的问题,州人民政府在适当的时候行文,责成有关县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好机构的问题,把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情做好。同时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在全州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整改督查过程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全过程的监督。 宋友达指出,州人大常委会以会议形式交办常委会审议意见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去年开展的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我州的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是落实得比较好的,我州的科技工作在省里有一席之地。宋友达强调,省人大常委会的督查整改方案针对性很强,有的条款是针对我们自治州的,因此希望大家一要高度重视。二要抓紧工作。所有工作要在6月份前告一段落,要写出自查报告。三是突出整改。要边查边改,把省、州人大常委会的整改督查方案认真看一下,要认真对照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和交办意见中的条款,联系本部门的工作认真搞好整改。四是注意几个环节,首先是4个县的机构问题,省里很关注,其次是投入问题,财政的投入要依法增长,企业投入、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要算进来,要统一口径,第三是各种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的落实,要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