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欢 通讯员 张耀华 何 斌)3月22日,省渔业互保协会湘西州代办处工作人员冒雨来到永顺县王村镇,将500元赔款送到了出险渔民彭先生手中,这是我州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业务以来首次作出的赔付。 渔民彭先生去年9月10日花50元参加了渔业互助保险,在一次捕捞作业时,因渔船柴油发动机摇杆打到下颚,造成下颚脱臼。今年1月28日,省渔业互保协会湘西州代办处在接到当事人申请理赔的相关手续后,组织有关理赔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在确认出险情况属实后,将事故相关资料上报省渔业互保协会审核。3月22日,经省渔业互保协会审核属于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同意赔付500元。 据了解,渔业互助保险,是农业部针对我国渔业生产存在的高风险性,于2007年在全国推行的一种具有灵活性强、保险额度高、理赔速度快等特点的非盈利性保险,我州2010年8月正式开展此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