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问: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问:哪些政府信息不能公开? 答:根据《条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问:我州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答:可以通过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查阅点,电台、电视台新闻、专题节目,政务信息公开栏,湘西政务信息手机报等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问:如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答:可以在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了解相关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者到现场提出申请。为了方便群众,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都开设了申请公开专栏,如果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可上网查询并下载相关资料和表格。 问:《条例》施行三年来,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答:《条例》施行三年来,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机构不断健全。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强化了政务公开职能,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二是公开内涵不断拓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机制、考核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各级政府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广播电台、报刊、新闻发布会、宣传专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程序予以及时答复,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问:今年我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上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我州的政府信息公开将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工作,及时更新电子文本,按年编制纸质文本,形成长效机制;梳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完成事项梳理和流程细化工作,确保7月1日前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线运行;抓好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受理点的建立,各单位除公开栏、宣传栏之外,还将以明白卡、展板、标识标志牌、电子显示屏等方便群众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而不依法公开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行政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