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天元 聂 弢)6月24日,笔者从花垣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了解到,近几个月来,花垣县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房屋门面租赁税收、客运车辆税收、契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4月下旬以来,该县在全县迅速展开了房屋门面租赁税收、客运车辆税收、契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项治理活动。目前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县各协税护税单位积极行动,按照部门信息联络员制度的要求,以单位正式行文等方式明确各单位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的分管领导、兼职协税员名单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将单位涉税信息传递给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治税办公室将相关单位的涉税信息及时进行科学分析、分类,把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及时交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跟踪管理。 5月初,县治税办在对县国税局报来的330户纳税人涉税信息比对工作中,发现有31户纳税户在国税已登记,但未在地税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发现有119户纳税户在国税进行了纳税,但到地税部门申报存在不实等情况,县治税办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地税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分局派员跟踪管理,下发文书责令纳税人补办证、补申报、重新调税等。截至目前,已补办税务登记证23户,补申报72户,重调月增15万元地方各税。其中有一户纳税人在国税已交增值税140万元,管理分局及时补征该纳税人地方各税费14万元,有效堵塞了税收流失,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国土,房产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手续的过程中,坚持“先税后证”的审批原则,由原统一纳税改为按户缴清税款后予以逐户发证。在县公安局、花垣镇、房产局积极配合下,已初步摸清在花垣镇范围内私房出租878户,临街门面出租1324户,为下步开展的房屋门面租赁税收专项整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