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凤 蒋松林 7月12日,笔者从野竹坪镇政府了解到,今年5月9日以来,该镇在该县率先对原煤、硅石、紫砂陶和砂石矿产资源税费实行集中征管,截至目前,63天征收矿产资源税费84万元,日征额超过1.33万元,预计年底可突破300万元。 该镇境内原煤、硅石、紫砂陶、砂石等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该镇矿产资源开发与日倍增,但每年征收的税费不足20万元,税费流失十分严重。针对这一状况,今年5月,该县出台了《关于对全县矿产资源税费实行集中征管的通知》,5月1日起,按照“统一征收票据、统一征收项目、统一征收标准、统一资金管理”的“四统一”征管模式,全面规范境内包括原煤、硅石、钒矿、紫砂陶和砂石在内的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工作。该县《通知》规定,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管,按“属地管理、源头征收”的办法,组建乡镇征管服务站,在进出公路上设征收服务点,实行乡镇直接负责管理制,今年,先在野竹坪镇和葫芦镇实行集中征管工作。 《通知》下发后,该镇党委、政府将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党委书记总负责,镇长任组长的集中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运输矿产品必经地设立了2个征管服务站,从镇直机关抽调9名精干力量轮班征管,对少数拒缴税费强行冲关的从重打击,确保了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管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