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凤 蒋松林 “这次培训让我认识到《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为我们以后在村里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方法。”7月12日,保靖县野竹坪镇电棚村党支部书记翟玉祥,在参加完该镇举办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后发出感言。 据了解,这是该镇首次举办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常年从事调解工作的司法、公安人员授课。该镇6个行政村的五大主干、镇直各站所负责人共43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上,授课人员将法律条款转化成最生活化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就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围绕《调解法》,重点解答了与人民调解员日常工作联系紧密的《婚姻法》、《土地承包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学习,学员对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及其他常见矛盾纠纷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调解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调解的形式、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人民调解程序、怎样制作人民调解书和不得受理的调解事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