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推动我州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与诚信建设,总结交流我州律师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与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湘西州首届“诚信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我州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州律师队伍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湘西自治州司法局、湘西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律师协会 协办媒体:湘西电视台、团结报、 湘西在线网 评选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网络投票技术支持:湘西电视台《湘西在线网》 三、活动时间 2011年8月1日-2011年10月30日 四、评选奖项 五佳诚信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 五、评选标准 (一)“诚信律师事务所”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对本所律师政治思想及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政治文明和精神、物质文明建设;注重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形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按规定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坚持好,且有计划、有记录。 2、自觉服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指导,积极参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所内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行业协会的处分和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 3、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按规定为本所执业律师、辅助人员办理了相应保险。 4、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本所发展和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各类专业培训。 5、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律师撰写理论文章;积极开拓业务领域,业务量每年递增10%以上。 6、律师事务所有一定的规模,执业律师办公用房面积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办公环境良好,有必备的现代办公设备。 (二)“十佳律师”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专职、连续执业五年以上,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五不准”执业纪律,未受到行业协会的处分及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少于20件,担任法律顾问不少于5家。 3、坚持党的领导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积极落实“三个一”实事,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 4、依法、按章缴纳相关税费;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指导、监督,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5、在业内有很好的执业评价和社会形象;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开拓创新,具有办理新型业务及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和专业知识培训。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公众投票、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众投票占60%,组委会评审占40%。 公众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电话语音及短信投票相结合;组委会评审主要是主、承办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评选对象进行评审。(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