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章 雪)两个积压了两三年之久的未结执行案件,在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立新、永顺县人民法院院长裴锡光的亲自主持下,两级法院多方汇报,因案施策,以情感人,终于使两件中央政法委重点督办信访执行“钉子案”得到圆满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工作目标。这是记者8月19日从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消息。 永顺县的王某与陈某房屋继承、向某与贾某房屋相邻界线纠纷两个案件虽为普通的民事案件,但案件实际执行难度非常大。其中,王某因与继子陈某等房屋继承一案,州法院于2008年6月做出终审判决,将争议房屋判归王某所有,由王某补给陈某等人22557.47元。年近花甲无房可住的王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退出房屋,但此时陈某在长沙住院靠透析维持生命,法院强制执行陷入僵局。向某因房屋相邻地界与贾某等发生纠纷,州法院于2009年12月做出再审判决,对双方宅基地界线进行划定。但由于时间过去多年,判决确定的标志物已不存在,法院两次强制执行因无法确定界线而未果。为此,王某、向某多次进京赴省州上访。2010年,中央政法委将这两个案件挂牌永顺县法院交办,限期结案。 作为中央政法委交办案件,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周赛保对两案执行做了批示。州法院院长李立新先后4次赶到永顺实地查看、主持调解,对案件进行督查指导。 永顺县法院先后10余次召开审委会研究案件,并多次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包案领导,要求今年7月底必须解决。县纪委、县委政法委、检察院、林业局、公路局、灵溪镇有关领导积极配合,分别给王某、向某、贾某、陈某等涉案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 永顺县法院院长和承办法官不下百次热情接待向某和王某的来访,并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办案法官连续4个星期不间断驱车赶往长沙医院探望陈某的病情,不厌其烦地做其工作,并把从执行救助基金等渠道筹集的王某应付给陈某的补偿款等费用送到陈某手中,促使他终于同意搬出诉争房屋。“感谢法院,终于让我回到了家。”在搬进诉争房的当天,王某手握法官之手连连道谢。陈某在病危之际,拿到了县法院送来的补偿等款,也激动不已,感谢党和政府雪中送炭,解了燃眉之急。 在向某与贾某房屋相邻界线纠纷案中,永顺县法院与灵溪镇政府、居委会干部及双方亲朋好友一道,通过18次“背靠背”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划定了明确的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