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伟 个体税收管理涉及面较广,影响大,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如何加强对个体税收的管理,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已经成为当前国税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 一、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民族贫困地区个体纳税户多是少数民族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纳税意识普遍淡薄。一些纳税户认为依靠自己的能力取得的收入理应归自己所有,一些纳税户虽然知道应该依法纳税,但也往往抱着“你不来收我就不缴”、“能少缴一块是一块”的心态。同时,由于历史传统和语言等多种因素影响,很多少数民族个体纳税户对汉族税务人员不够信任,双方沟通存在一定障碍,税法宣传工作难以深入。 (二)征管力量相对薄弱。民族贫困地区个体税收的主要特点是点多面广量小,征管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以保靖县局为例,全局管辖的个体纳税户共1239户,散布在全县16个乡镇,但仅有个体税收管理人员8名,每名管理人员平均要负责155户的征管工作。 (三)征管模式较为粗放。目前民族贫困地区的个体税收征管基本以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模式为主,税款的征与不征、征多征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随意性较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少数纳税户为了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税的目的,往往不择手段地拉关系、走后门,个别税收管理员经不起物欲的诱惑,或出于人情、关系、面子的考虑,在核定定额时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从而造成定税不公,而且严重损坏了国税部门的整体形象。 (四)征管面较广难度大。由于个体纳税户的规模庞大,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而且证照不全和不建账或账务不健全的占很大比例,税务机关对其数量和生产经营状况也掌握得很少,造成税源底子难以摸清,税收征管难度极大。 二、个体税收征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落后。以保靖县为例,该县是国家级特困县,也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许多乡镇工业基本上是空白,税源基础差,人民收入水平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不仅造成税收收入少,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制约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 (二)对个体税收重视不够。部分干部对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量大、收入小,将所有个体户都管好也不如管好一个大企业。造成在人、财、物的分配上多向企业税收征管倾斜。部分个体征管干部自身也存在一种“无所谓”、“混日子”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定额核定缺乏科学的依据。个体税收的定额核定是长期困扰国税部门的难题之一,由于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没有设置健全的账簿,没有完整的资料,经营业务不填发票或乱填、伪填发票,购进商品和原材料不索取发票或虽索取但隐匿起来不予申报,使定额核定找不到根据,部分税务人员往往只能凭直觉和经验定税,有的甚至采取先定税再倒推销售额、收益额的办法,程序颠倒,有的搞“一刀切”,主观随意性较大。 (四)税源监控手段缺乏。一是发票使用水平低。目前税源监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利用增值税“链条税”的特性,通过下一征纳环节纳税人向上一环节的纳税人索要发票,从而实现“以票管税”。但是这一对企业纳税人行之有效的手段在个体税收征管中作用尚不明显,主要是因为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税控设备应用水平低。税控机是监控税源的一项重要而有效地手段,但是由于个体纳税户规模小,利润低,目前的税负对其已有很大压力,而税控设备成本高,税控收款机及配套设备价格高达数千元,加上后期维护费用,纳税人普遍反映难以承受,大面积推广受到严重限制。 三、个体税收征管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税源监控。一是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同地方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信息管税,广泛地同工商、地税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三是推行“一元基准税款”制度,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全部要求办理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税收征管范围,其销售额经税务部门核定在起征点以下的,每户每月缴纳1元“基准税款”。对已办理工商登记而逾期不办理税务登记、又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供清单,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加强税法宣传。一是结合民族贫困地区的实际,有意识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利用赶乡场、过民族节等各种机会深入各乡镇,采用唱山歌、跳秧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税收政策,使依法纳税意思深入人心。二是严肃查处偷漏税行为,做到查处一个,影响一片,整顿一片,稳定一片,维护税法的刚性。 (三)加强对个体税收的重视。要克服个体经济税收无关紧要、无关大局的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国税干部对个体税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适当增加个体税收管理员的数量,解决个体征管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将更多年轻的、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安排到个体税收管理岗位,强化个体征收岗位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加强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加强税额核定管理。一是积极推进个体建账,严格督促个体户按照经营规模建立复式账、简易账或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二是加强对个体税收管理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进行定期轮岗交流,防止执法腐败和不廉行为的发生。三是建立科学的可操作的定额核定模型,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掌握各行业、各地段的基本经营情况,积极推广电子定税。四是大力推行“阳光”定税,由国税、地税、工商、纪委、个体协会、乡镇有关领导、行风监察员及纳税人代表组成民主评税小组推行民主评税,确定纳税户每月应纳税额。同时建立普遍的纳税公告制度,在纳税人集中的主要街道、集贸市场、乡镇等地设立固定的纳税公告栏。 (五)加强科技管税。一是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对群众举报的不开具发票的个体纳税户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要采取推广有奖发票等措施,鼓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积极索取发票。二是加大税控收款机推广力度,要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纳税人逐步安装税控收款机,将购进、销售、库存货物列入税控收款机管理并逐笔填开销售发票;同时加强税控收款机及其税控发票、机内数据的管理,对纳税人的税控装置开具的普通发票信息实行电子采集和比对,切实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