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雄 覃大春 近日,笔者从龙山县卫生局获悉,截至7月底,该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446259人,参合率为92.93%,全县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3823.56万元,实际补偿金额2514.71万元,平均补偿率为65.77%。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894次,基本医疗费用为145.09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助94.85万元,民政医疗救助50.24万元,补偿率100%,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自2007年1月,该县启动新农合以来,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体系。初步建立了由村到乡到县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坚持从严审核,防止串通作假、监管不力和报人情账等现象发生,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责任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的开支。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深入县内各定点医院开展稽查活动,进行网络实时监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各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参合住院病人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有效地规范了定点医院服务行为。 为方便农民就医,该县按照“合理布局、就近就诊”的原则,确定住院定点医疗机构56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367个。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到了大部分行政村,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到了每个乡镇,并与周边县市医院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使参合农民就医更加方便、快捷。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医院内部管理系统与新农合网络的对接,全县合作医疗全面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实行网上实时监控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