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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6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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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首家环保纠纷调解机构成立

  本报讯(麻湘平)近日,全州首家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吉首市成立。

  据了解,吉首市环保和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磋商,决定成立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时调解环保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各种污染投诉、涉及环境保护的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今后处理环境保护纠纷,环保和司法行政部门将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为了做好环境保护纠纷化解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的公信力,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由2名高级环保工程师、2名司法机关退休老干部组成的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邀参与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为调解委员会和环境保护纠纷当事人提供业务和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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