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云合 通讯员 吴勇英)10月23日,记者从凤凰县纪委获悉,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落实责任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主线,以严肃问责为保证,创新构建了“责任+机制+问责”工作模式,有效助推了全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该县出台了《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决策权、审批权、处罚权”及工作落实情况等行政行为实施“重点监督”。根据该《办法》规定,对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面,对出现“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或落空,且不能提供确系无法完成正当理由的”等10种情形将进行问责。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对出现“因本单位及其主管领导、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组织不力、协调不够等主观因素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的”等15种情形进行问责。在日常工作检查、上级工作检查、群众投诉、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查处、新闻媒体曝光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也可以启动问责程序。行政问责的方式主要有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乃至责令辞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13种。 该县针对全县的实际情况,目前已派出工作组对腊尔山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农村通达通畅公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古城基础设施建设、吉怀高速、凤大高速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将“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专项行动转化为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