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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8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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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妥善安置“11·12”受灾群众

  本报讯(记者  石 琦  通讯员  胡寒  李洁琼)11月17日,记者从吉首市民政局获悉,“11·12”火灾发生后,吉首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灾后救助和重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办牵头的市直12个相关部门组成的“11·12” 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努力,目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情绪稳定,后期的灾后救助和重建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中。

  11月12日中午12时左右,吉首市峒河街道望江坳村五、六组发生特大火灾,38户村民的67间房屋全部烧毁,188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达105万元。当天18时20分,吉首市民政局救灾工作人员就将5.4万元临时生活救助金和13.63万元生活物资发放到38户受灾群众手中。

  对于后期的灾后救助和重建工作,吉首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民政工作职能职责通过四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将38户受灾群众重建房屋纳入明年的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每户补助1万元;二是紧急购置棉衣、棉鞋于近期下发到需要的受灾群众手中;三是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冬令春荒生活救济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配合市委、市人民政府做好捐赠募捐活动,整理接收捐赠物资,并及时将捐赠物资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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