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州邮政局乾邮嘉苑团购商品房客户: 为了满足职工住房要求,2009年7月14日湘西自治州邮政局工会与湘西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向开发湘西州邮政局(中大·乾邮嘉苑)住宅合同书》,拟定向开发房地产项目。邮政局的广大职工在此合同书的基础之上,分别与中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乾邮嘉苑项目的商品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湘西州邮政局没有把收取职工的首付款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催收近二年未果,严重影响了我公司向团购客户交房。 请你们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从原收款部门取回后并向我公司交纳。A、C栋客户在交纳该款项及购房尾款后可办理交房手续,同时请团购房分期付款客户向我公司交纳拖欠的购房款,逾期并超过购房合同约定期限的,我公司将按购房合同约定处理。 湘西州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乾邮嘉苑项目部 2012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