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卫华 春节过后,各级党政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走出节日气氛,投入紧张有序的工作中,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但是,目前仍有极个别的单位和部门依旧沉醉在节日之中,迟迟摆脱不了过节的氛围。像近期出现的“陕西省大荔县政务大厅节后上班第3天仅1人值班”、“云南省泸西县政府放完开门炮继续放假”……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春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日,节日的氛围很浓厚,加上各级干部也是忙活了一年,放松心情、欢度节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该有个度。节日期间频繁应酬,节日过后仍“回味无穷”,规定初七上班,但是思想上却将工作时间定格到正月十五,甚至是“2月16日”。于是,不同地区出现了不同的节后上班时间,不同单位干部出现了不同的节后上班心态。 笔者认为,节后上班不该有“时差”,规定初七上班就是初七,延长假日推迟上班是没有任何理由可讲的。我们应该看到,春节期间,还有不少单位仍在加班加点,放弃节日休息,保障群众欢度春节。有的单位则是未到初七,已经谋划和开展了全年工作,他们这种不等不靠、只争朝夕的精神,应该让那些仍处于“节日状态”的干部有所思考。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级各部门干部应迅速从节日气氛中走出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以超常的思维、超常的举措、超常的付出,务实求进、开拓创新,在新的一年里干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