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记者 龙艾青 去年12月28日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花垣县被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模范单位”。这不仅在花垣历史上绝无仅有,在全州乃至全省也十分难得。 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山区小县,何以取得如此令人称道的殊荣?初春时节,记者来到花垣县相关部门采访,感受到殊荣的背后,是该县各级领导及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励精图治、创新举措带来的结果。 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花垣县地处湘、黔、渝三省市边区,同时又是我州的主矿区,流动人口众多、社情极为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形势和压力,常人难以想象。 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该县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县委书记、县长对平安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凡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推动各级各部门健全平安建设责任网络,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去年,该县结合乡镇党委及村支部换届,调整充实农村综治工作力量。即由各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综治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综治办主任;按万人以下乡镇不少于5人、万人以上乡镇不少于7人的要求,落实乡镇综治维稳人员;充实340个基层调解组织,抓好324支义务巡逻队建设,加强14个村级警务室和县城8个社区警务室管理,打造出基层综治工作大平台。 花垣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落实县级领导公开接访处访和包案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大批矛盾纠纷。去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调矛盾纠纷1856起,调处成功率达99.1%。其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在中心接待上访群众46批957人次,调处中心接访处访270批2326人次。 (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