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小明 谭 超 章 雪 2月27日,记者从吉首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自去年2月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以来,共组织立案调解295件次,调结112件,息诉73件。通过立案调解结案的112件民商事诉讼,从立案到结案平均耗时2.78天,大大减轻了一线审判压力,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近年来,随着州府吉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吉首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攀升,年受理案件总数超过2000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超过70件,个人办案最多达160余件,办案压力剧增使得案件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为此,该院在总结“三调联动”、诉调对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设置立案调解程序,在正式立案前对案件进行调解。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经立案审查的法官初步审查,通过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若案情复杂,事实证据短时间内难以查清,则立案移交审判;反之,对案情相对简单、事实较为清楚的,在征得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便立案移交审判。 在设置立案调解的同时,该院积极衔接立案调解与庭前调解,拓展案外调解,分流化解矛盾纠纷。2011年,该院分流指导案外调结121件,深入事发地与基层组织共同解决各类矛盾纠纷66起,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件,发出诉前移交人民调解书8份,调处亲情之间的纠纷6件,社会各界对此反映良好。 目前,该院的司法效率大幅提升,办案质量得以改善。与2010年相比,该院2011年的结案率、民事调解率、案件评查平均得分均有所提高,案件发改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息诉率上升了11个百分点,当庭裁判率和陪审率分别上升了6.6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