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立好)3月15日,我州召开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座谈会,安排部署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我州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目标是,基本建立全覆盖的城市工业灾害责任体系,全州城区内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突出安全隐患得到初步治理,城市工业灾害事故明显减少。通过几年努力,到2015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工业灾害人防物防技防体系,重大危险源得到全面监控,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居民防灾抗灾意识明显增强,城市防灾能力明显提升,基本杜绝恶性城市工业灾害事故。防治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供水供电和排水排污设施、地质灾害等,以及其他可能形成危险源或隐患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强化源头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执行项目立项、土地和资源审批、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加大资金投入,城市工业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职、防治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城市工业灾害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 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州发改委、州经信委等25个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