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 通讯员 田春林)3月30日,全州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集中整治行动进入集中检查阶段。全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领域的检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 自2月下旬起至6月底,全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评估,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据了解,药品生产将重点检查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药品批发重点检查企业存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以及销售违法广告宣传品种等行为。药品零售重点检查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柜台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