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州建设,进一步挖掘我州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我心目中的“湘西美景”评选暨诗词歌联征集活动。 一、活动评选对象 全州8县市辖区内的景区(点)和人文、自然景观及相关诗词歌联。 二、活动评选办法 我心目中的“湘西美景”评选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诗词楹联评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三、活动评选要求 此次活动以县市为推荐单位,由8县市委宣传部牵头推荐。各县市推荐参评景区(点)4-8处。每个推荐景区(点)须报送以下资料: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景区(点)DV视频宣传短片(5分钟以内)、景区(点)文字简介(1000字以内)、景区(点)照片10张、描写该景区(点)的诗、词各3首、楹联3副,每县市至少报送1首与推荐景区(点)相关的歌曲、描写湘西整体形象的诗、词3首、楹联3副。参评对象与征集的相关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一)启动宣传 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心目中的“湘西美景”评选暨诗词歌联征集活动正式启动,并在州内相关媒体宣传发动。 (二)县市推荐 截止5月底,各县市根据活动要求,在本县市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初选征集。 (三)专家初审 组织专家对县市推荐的景区(点)名单进行初审,确定30个候选景区(点)名单。 (四)公选展示 6至7月期间,将在湘西新闻网开设互动论坛和网络投票窗口,制作专题界面进行重点宣传展示;州、县市广播电视台跟进新闻报道,播放候选景区(点)宣传片;《团结报》、《边城视听报》开辟专栏刊登候选景区(点)介绍材料。同时,根据大众投票结果确定候选景区(点)进入现场陈述。 (五)综合评定 7月中旬,拟进入现场陈述的候选景区(点)在吉首市团结广场进行现场布展。7月下旬,举行现场陈述暨颁奖晚会,各候选景区(点)利用影像、歌舞、诗词、口头陈述等任一形式现场展示介绍景区(点),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专家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我心目中的“湘西美景”获奖名单,并评出一定数量的“美诗”、“美词”、“美联”。 四、活动成果利用 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对被评为我心目中的“湘西美景”景区(点)要进一步加强挖掘、保护,并充分利用本次活动成果,将活动征集的优秀诗词楹联在景区(点)适当位置进行宣传展示,进一步丰富景区(点)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各县市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将本次征集的景区(点)等资料汇编成册。 我心目中的“湘西美景”评选暨诗词歌联活动组委会 2012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