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凤 田 波 4月26日,笔者从保靖县民政局获悉,该县近日启动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补助时间从2011年8月1日执行,截至目前,该县共有704人符合政策,已发放生活补助32.4万元。 据介绍,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