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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5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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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留乡都能幸福

  ●季 明  仇 逸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让农民无论进城还是留乡,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这话说出广大农民的心声。

  过去一年间,党和政府在“三农”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1.4%,不仅连续两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增速更创下1985年以来的新高。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去年的农民收入虽然增速较快,但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仍有近15000元的差距;农民增加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外出打工,但因此产生的农民工融入城市难、社会保障水平低、子女就学难以及留守家庭等问题也随之加剧。上亿农民工仍然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做着艰难的选择。

  让农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首先要解决农民持续增收的问题。去年我国25个地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达22%,广大农民工是最为直接的受益群体。今年又有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继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让农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需要农民工流入地和流出地出台更多贴心温暖的措施,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不仅仅在称谓上,更要在政策上取消歧视,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流出地应当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实际困难,不让家庭问题衍生出社会矛盾。

  让农民工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根本出路还在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给农民更加稳定可期的未来。大城市的承载能力有限,让所有农民工在那里落户并不现实,关键是要发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潜力。

  去年我国的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就要在城镇化进程中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让广大农民的生活有了根,才能消减他们的漂泊感,增加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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