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龙 浩)“我们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办好每一件案子,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办案水平。”近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唐艳在该院“一案三评”会上如是说。今年以来,该院公诉科共审查提起公诉案件42件69人,每一起案件均得到了有罪判决,所办理案件准确率达100%。 今年,泸溪县检察院推行“一案三评”制,即自评、互评、考评,公诉案件审结之后,由分管副检察长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组织办案人员集中,由办案人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自我评价;干警之间相互进行案件互评,发表互评意见,对于重大案件或者较有特点的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适时点评,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再由案件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有案件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案件的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案卷装订等内容,考评结果将归入干警执法档案,年终进行奖罚,案管中心将考评结果编印成《领导参阅》,供院党组阅示。这样,通过对案件的三重考核,促使办案人在办案过程中更加细致谨慎,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质量不出差错,严守“案件质量”这条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