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鲁 琳 李定美)吉首市审计局在近年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领导干部任期内“三公”(即:公务接待、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因公出国出境)消费纳入审计和评价内容,做到三个“必”,有效遏制了“三公”消费。 一是“三公”消费必审。领导干部是基层单位“三公”消费的主体。根据“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三公”消费审计纳入《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每个项目的必审内容,并列为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和审计质量考核的重要事项。 二是“三公”消费必评。围绕“三公”消费是否“因公”、“属实”和“效益”,依据现有的相关评价体系作出相应的审计评价,并写入《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依法按程序公开,使领导干部对“三公”消费心里有了“一杆秤”,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法守规尽责。 三是“三公”消费有责必问。近年来,依据相关法规,对21个单位公务接待超标、2个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出具了《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审计处理处罚,既严肃了财经法纪,又对审计对象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三公”消费开展课题调研,并形成了《公务接待亟待制度规范》等调研文章;提出了强化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加强监督和加大问责力度等促进规范“三公”消费的审计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