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头版 4下一版  
2012年8月7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我州获得国家级“诗词之州”光荣称号

  本报讯(记者  陈亚丽  通讯员  王海锋)8月6日,从中华诗词学会传来喜讯,我州已正式批准为全国第一个“诗词之州”。

  中华诗词学会在寄给州人民政府的《关于授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诗词之州”称号的通知》中说:“在全党、全国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形势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性和责任心,带领全州人民,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努力创建诗词之州,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繁荣,取得可喜成绩。经考察,符合中华诗词学会关于诗词之乡(含市、县、区)的评定标准,经研究决定:授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诗词之州”称号。”“希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珍惜荣誉,不断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诗人词家和全州人民,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诗词事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新的贡献。”至此,州委、州人民政府早两年提出的创建“诗词之州”,使我州成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第一个“诗词之州”的目标已经实现。

.


湘ICP备05001329号 版权所有 [团结报社] 团结网 Copyright 2008 Tjw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01版:头版
   第02版:综合新闻·广告
   第04版:时事·广告
花垣实行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
永顺“三大发展”撑起富民强县新天地
湘西州首届大学生艺术节隆重开幕
夯沙茶农
  育苗忙
我州获得国家级“诗词之州”光荣称号
古丈五举措关爱农民身体健康
碣滩茶香
以“十件实事”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
州发改委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