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 琦 通讯员 彭书凤 彭利菊)“有了新房子,再也不用担心刮风下雨了。”9月5日,保靖县清水乡门前村村民彭国钢一家6人住进刚刚竣工的新居,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截至目前,该县近两年已完成像彭国刚一样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共计2968户。而在“十二五”期间,该县将整合投入为6.345亿元资金,完成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按照该县近日印发的“十二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改造主要对象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少数民族户、地质灾害户和其他特困户。改造对象确定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四个程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采取原址就地重建、异地新建与适度集中重建相结合,以原址翻建、非集中重建为主。资金投入以改造户为主,整合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有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对象原则上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房屋结构以砖混为主。改造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农户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国家对新建、重建户每户补助一般不超过1万元,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户新建、重建每户补助一般不超过2万元,修善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民政、住建、财政、发改等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导各村成立相应的理事会,全力帮助危改对象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并对重度残疾家庭、痴呆家庭、五保老人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建,保证危房改造工作整体推进。 |